在原单位工作多年但单位从没给我交过保险,这责任该谁负?

我在单位工作了25年,单位没有交任何社会保险,自己没能力交社会保险,上班时工资待遇是正式职工的十分之一。现在解雇了,我的社会保险该谁负?

单位不交任何社会保险,这种情况必须要求原单位负责,不仅要求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还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务必合理合法的伸张自己的权益,不要给这样的垃圾单位任何可乘之机。

一、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在单位工作了25年,确实不容易,应该也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了吧。工作了25年,但到了退休年龄不能享受退休养老和医疗的待遇,这太不合理了,我都为之感到气愤,鄙视这样的单位,所以不要给这样的单位任何机会,要合理维权。

申诉用人单位要求补缴社保,需要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带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去投诉,身份证是证明自己的身份,劳动合同是证明与公司的契约关系,有了这两项,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予以受理。建议同时将此投诉到社保局,两边投诉增加投诉成功的可能性。这两个部门对不交社保的投诉都受理,且一定是有结果。

不清楚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收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

1、工资卡,能证明公司按月或半月支付了工资的记录,或者公司证明的工资条。

2、在单位在职期间开出的在职证明。

3、用人单位的工牌或者相关服务工作证件。

4、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档案或者记录。

5、用人单位每月的打卡记录或者考勤表;

6、同事的证明等。

通过这些证明自己在职期间的工作记录,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局就能认定你的就职情况,并就不交社保的情况予以受理,受理成功就会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这也算是自己25年辛苦付出的一个交代。

二、要求补缴社保,更要合理申诉经济补偿金。
25年,奉献了自己所有的青春,居然单位还不买社保,那必须要求补缴社保的同时还要要求单位予以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单位未予以缴纳社保的,可以予以解除,并申诉经济补偿金。即便现在被解雇了,也同样要要求单位予以经济补偿,25年,至少要赔25个月的工资,必须申诉。

三、单位补缴社保后还要要求其办理失业金。
申诉单位补缴社保后,还要要求单位办理失业金。单位是有义务为你办理的,所以需要合理要求,务必要求单位予以办理。

实在是有点气愤,这样的单位太不靠谱了,25年都不给员工交社保,工资还不到正式工的10分之一,佩服楼主的坚持,居然在单位做了这么多年,所以现在离开了一定要合理申诉权益。

按上述3个方面,相信一定可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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