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是自己的父母在一个城市务工且户口不属于务工所在地,自己跟随父母生活的。这样的人员就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如何界定“进城务工人员”?
以成都市为例,讲解如下(下文中的“本市”指的是成都市):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其它城市的“进城务工人员”界定,一般雷同于成都市。
判定自己是否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界定自己的父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且自己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就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否则就不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但是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市),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居住
我户口在保定啊···
但是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市),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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