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代发工资,个税在分公司交,这样该怎么交个税?亲,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如题所述

职工工资所得,扣除三险一金和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与在那里发放工资和缴税无关,按《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应有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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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4
工资个税是应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你的工资由总公司代发工资,个税在分公司交,这样操作不规范,我提议总公司将工资统一拨付给分公司,由分公司组织发放并代扣代缴个税。追问

代发,是挂往来账的。有的人说可以的。不过你的提议也不错啊,不过那人员先前就一直在总公司,社保什么都在总公司缴纳的。这个月开始工资还是有总公司代发挂往来账,个税在分公司扣。这样就可以作分公司费用了吧。

追答

是好的办法是由总公司开据代发工资代交社保的人员清单向分公司委托收款,当地税务部门确定是认可的,如采取挂帐方式,税务部门也许认为是虚挂,而不予认可。

追问

总公司开据代发工资代交社保的人员清单向分公司委托收款?这句有点不太明白。我这的兼职会计说,把完税证明也提供一张随附在工资表后,就可以了是吧!你说当地税务部门确定是认可的?是说还要去问下税管员吗?

追答

你最好向 当地税务部门咨询清楚。

追问

嗯,谢谢

第2个回答  2013-06-04
根据我的经验,分公司员工的个税应由总公司代扣代缴。追问

以前都是这样,问了税管员,他说了,不在当地发工资,不能做费用

第3个回答  2013-06-04
分公司在哪里,个税经应该在那个地税局交,不在总公司交个税,申报也应该在你分公司的地税局交和申报追问

是啊,申报有在当地缴纳,就是总公司派遣下来的员工先前都是在总公司发的工资,派遣到分公司也没把工资表做到分公司,一直都是由总公司发那几个人的工资,问地税局说,不能做分公司的费用。这个月开始才工资还是有总公司待发挂往来账,个税在分公司扣。这样就可以作分公司费用了吧。

追答

个税要是在分公司交的话我觉得就不应该在总公司待发了,你们分公司要是自己发工资的话就由分公司一起发放,把那几个人的工资做到分公司的工资表里,总公司个人明细申报从这月里就不申报了,分公司吧这几个人加到你们分公司的个人明细申报里就好了!

追问

分公司账户没钱,叫总公司垫付那几个人的工资。这个月工资有全部做在分公司这里

追答

做总公司往来账,税还是在分公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