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开车不小心撞上一个骑自行车的人,犹豫害怕当时逃了,被撞的人是重伤,我想知道我亲戚要被判刑几年?我们需要赔偿给受害人多少钱?另外,我们双方能不能私了,如果受害人不追究了,还用不用判刑?具体一些!请律师或者知情人士详细解答!谢谢!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刑法》已明确解释了重伤的定义。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至于个案中是否构成重伤标准,需要结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进行司法鉴定,实践中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该类伤情鉴定,以此来判断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标准。在《刑法》中很多具体罪名规定了致人重伤的加重处罚情节,在此无法一一列举。但常见的故意伤害罪中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故意伤害罪中,致人重伤后,就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至于赔多少钱,要看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触犯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私了;受害人不追究了,属于刑事案件,必须由法院适当量刑。
扩展资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还应负行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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