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从07年进江阴一个厂,一直未购买社保,去找了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给的结论是从2011年开始买补缴社保,我咨询了成都这边监察大队是从进厂开始补缴。我认为必须搜从进厂开始购买。有律师愿意接这个案子的请加我787588322。
劳动合同法更新是08年1月1日,我认为最起码就应该从08年开始补缴,社会保险法是规定从2011年7月1日实施。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我现在不要求补缴社保了,直接要求工厂进行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可以不?
追答这要看你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条件,如果符合你才可以主张。
追问未购买社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