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发放的土地证是否还有效

由中央政务院颁发的1954的土地证,有当年的市长彭真签字盖章,到现在是否还有效,跪求答案。

1954年发放的土地证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据当时《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对土地改革中分到的宅基地都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所有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村逐步走向合作化的道路,通过兴办合作社的形式,农民私有的土地转为了合作社集体所有,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并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

城市土地随1982年我国《宪法》的颁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转为国有性质。因此,现在不存在私有的土地,当时原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也自然失去了效力。但是,如果该宗地上建有房屋,迄今未因法定的原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的变化,现仍在承继使用的,该土地证可以作为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权源依据。具体您可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

一、土地证: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

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

二、土地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参考资料:http://www.mlr.gov.cn/bsfw/cjwtjd/qt/201001/t20100120_703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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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2
有没有效不是绝对的,时间太久远了,楼上说的对,其中换发土地证你没去,人家公告了几个月,你也不知道,然后土地给别人用了,别人也取得证了,你的证基本上就没有效了。如果地还空住,我觉得你倒是可以去争取一下
第2个回答  2013-08-02
你的土地证性质是什么?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50年,工农是40和30年!~以此类推,你自己看,在这几十年中有过换土地证的时间你错过的话,就难说拉,你也可以续期,有签字的话和政治有关地话很难说哦,
第3个回答  2021-04-16
我家土地这次动迁了,因是私有产权,可以争取吗安直吗?因53年设接到废除通知?我知道53年之后都有法律效力。土改不等于废除证!国家给出东西会废除。。站不住脚你拿的出证据,打到高级法院多赢了!
第4个回答  2022-04-01
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现在还属于本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