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2005年5月工作至2012年10月,单位2008年才买的社保。2011年单位以引资的形式合股,后五个...

我在一个单位2005年5月工作至2012年10月,单位2008年才买的社保。2011年单位以引资的形式合股,后五个月不到原单位撤资。我于2012年10月辞职,请问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那些事项

1、或许可以申请补缴2005年5月至2008年买社保前的社保。但可能性不大,时间问题。
2、单位引资合股什么的,跟你没有什么关系的。
3、2012年10月辞职了,是你主动辞职的,没有什么可以主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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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6
1、你2012年10月已经辞职,现在是2013年8月,你还申请劳动仲裁干什么?
2、你有什么事情应该在辞职的时候要求劳动仲裁,它的有效追诉期是一年;
3、现在看不出你可以主张哪些事项?你有交社保,是你自己主动辞职,原单位撤资,合股的公司不收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