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受理抗诉,法院会改判。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如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而且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会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
扩展资料
具体案例
2006年,原天龙公司副总经理钟某平伪造了一份500亩竹林承包协议,承包人写成黄某洪。2013年,钟某平把山场50%的股份卖给了李某龙,把另外50%股份交给钟某胜打理,从中获利数万元。2015年6月,钟某平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第一次判决:钟某胜、李某龙盗伐林木罪成立,判处二人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
然而,李某龙、钟某胜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4月24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后,2015年11月23日,全南县人民法院重审后对钟某胜仍然以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某龙不构成盗伐林木罪。
2016年春节期间,检察官在连平县上坪镇某出租屋内找到蒋某贵兄弟,取得了关键证据。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认定无罪判决引用的四名新证人均受人指使做出了伪证。检察官在调查中还发现,看押期间,李某龙许以钟某胜金钱承诺,两人串供帮李某龙洗脱罪名。
很快,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经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案件最终得到改判。李某龙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察院抗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检察院抗诉 法院再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