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8-06
 本报延边电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曾说过一句经典的话:“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不过,实际上,读书人窃书就是偷。李洪雷就是因为在延吉某书店窃书,日前被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几年前,翟女士在延吉市公园街开了一家书店,从今年7月初开始,她发现书店里的书被偷了,算起来起码有几百本。翟老板没有声张,而是和家人开始留意市内的一些书店,希望从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当月18日晚,翟女士亲属打来电话说,在新兴街一家书店里发现有不少书是她的。翟女士急忙来到这家书店,结果确如亲戚所说。翟女士于是向店老板询问那些书的来历,该老板说书是一个小伙子卖给他的,根据店老板的描述,翟女士回忆起经常到她书店看书的一个小伙子,常常大热天也穿件夹克,捂得严严实实,他很可能就是偷书贼!翟女士当晚就到派出所报了案。 第二天一早,当那个偷书贼再次光顾翟女士的书店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这个偷书的小伙叫李洪雷,据其交待,虽然他只有初中文化,但他却很爱看书,不过,他看完书却动起偷书的念头。从6月中旬开始,他每天8点到翟女士的书店看书,中午时乘人不备,往夹克里塞上七八本小说,藏在附近一个胡同里,然后再回书店看书。下午再偷几本书出去,和中午偷出来的书一起卖给新兴街那家书店的老板,每本卖1到1.5元钱不等。40多天里,他一共偷走626本小说,折合3140元。延吉市人民法院日前判处李洪雷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06
我们是“窃”,不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