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能算偷么?反映了孔乙己什么特点

如题所述

“窃书不能算偷”还能有什么道理呢?人人都知道,窃即是偷,偷即是窃,这一点连孔乙己自己心里也是承认的,要不,他为何听到别人说他要“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呢?人们觉得他的争辩非常可笑:别管你如何措辞,偷的事实终归在那儿摆着,抵赖不掉。

然而,在孔乙己看来,这话要颠倒一下:“事实虽在,但措辞需要改进”。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这句话中要重读强调的是“窃”字而不是“书”字。如果重读“书”字,意思就是“偷别的是偷,偷书不能算偷”――为何偷书就不算偷呢?人们接着会忍不住问。这条思路是条歧路,让人们越来越远离孔乙己的真意。其实,这句话中要对照的,不是“书”与“非书”,而是“窃”与“偷”,也就是说他想表达的并不是“书不书”的问题,而是要分辩“窃不是偷”。

“窃”与“偷”意思虽同,色彩却不一样。“窃”字文雅,“偷”字通俗。他不愿接受别人用低俗的“偷”来描述他这个高雅的读书人。“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清楚地反映了他对词义色彩的敏感及好恶。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孔乙己说“窃不能算偷”不是没有道理的。

鲁迅 先生选用孔乙己死抠字眼这一细节来刻画孔乙己,效果是非同一般的。让读者感受孔乙己的“自命清高”的时候,也就让人感到了科举制度下这种“读书人”的可怜。他想高雅,现实面前又高雅不起来,就象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却又挤不进长衫派一样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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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4
“窃书不能算偷”还能有什么道理呢?人人都知道,窃即是偷,偷即是窃,这一点连孔乙己自己心里也是承认的,要不,他为何听到别人说他要“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呢?人们觉得他的争辩非常可笑:别管你如何措辞,偷的事实终归在那儿摆着,抵赖不掉。
然而,在孔乙己看来,这话要颠倒一下:“事实虽在,但措辞需要改进”。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这句话中要重读强调的是“窃”字而不是“书”字。如果重读“书”字,意思就是“偷别的是偷,偷书不能算偷”――为何偷书就不算偷呢?人们接着会忍不住问。这条思路是条歧路,让人们越来越远离孔乙己的真意。其实,这句话中要对照的,不是“书”与“非书”,而是“窃”与“偷”,也就是说他想表达的并不是“书不书”的问题,而是要分辩“窃不是偷”。
“窃”与“偷”意思虽同,色彩却不一样。“窃”字文雅,“偷”字通俗。他不愿接受别人用低俗的“偷”来描述他这个高雅的读书人。“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清楚地反映了他对词义色彩的敏感及好恶。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孔乙己说“窃不能算偷”不是没有道理的。
鲁迅
先生选用孔乙己死抠字眼这一细节来刻画孔乙己,效果是非同一般的。让读者感受孔乙己的“自命清高”的时候,也就让人感到了科举制度下这种“读书人”的可怜。他想高雅,现实面前又高雅不起来,就象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却又挤不进长衫派一样尴尬。
第2个回答  2014-09-08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四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发表时篇末有作者的附记如下:“这一篇很拙的小说,还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时的意思,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但用活字排印了发表,却已在这时候,——便是忽然有人用了小说盛行人身攻击的时候。大抵著者走入暗路,每每能引读者的思想跟他堕落:以为小说是一种泼秽水的器具,里面糟蹋的是谁。这实在是一件极可叹可怜的事。所以我在此声明,免得发生猜度,害了读者的人格。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记。”
  ⑵描红纸:一种印有红色楷字,供儿童摹写毛笔字用的字帖。旧时最通行的一种,印有“上大人孔(明代以前作丘)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这样一些笔划简单、三字一句和似通非通的文字。[2] ⑶“君子固穷”:语见《论语·卫灵公》。“固穷”即“固守其穷”,不以穷困而改变操守的意思。
  ⑷进学:明清科举制度,童生经过县考初试,府考复试,再参加由学政主持的院考(道考),考取的列名府、县学籍,叫进学,也就成了秀才。又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乡试(省一级考试),由秀才或监生应考,取中的就是举人。
  ⑸回字有四样写法:回字通常只有三种写法:回、囘〔外“冂”内“巳”〕、囬〔“面”之下部〕。第四种写作〔外“囗”内“目”〕(见《康熙字典·备考》),极少见。
  ⑹“多乎哉?不多也”:语见《论语·子罕》:“大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与?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子闻之,曰:‘大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这里与原意无关。
  ⑺服辩:又作伏辩,即认罪书。
  ⑻据本篇发表时的作者《附记》(见注1),本文当作于一九一八年冬天。按:本书各篇最初发表时都未署写作日期,现在篇末的日期为作者在编集时所补记。[3] 这里的“排”字是个很生动的细节描写,值得好好体味。“排”这个动作处在孔乙己被人们嘲笑的环境里做出,它表现了孔乙己当时怎样的心态,人们的理解是有分歧的。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孔乙己在那些短衣帮面前显示阔气,炫耀自己有钱。“排”字既表示分文不少,自己是个规矩人,又是对短衣帮的取笑表示若无其事,以掩饰内心的不安,活画了孔乙己拮据穷酸的本相。应该如何去理解这个细节呢?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察:①孔乙己的这个付钱动作,是他在无端受到别人的讪笑、嘲弄,陷于很窘迫的境地,他向酒店的伙计要酒要茴香豆而同时发出的。孔乙己面对短衣帮的取笑,自然是厌烦和不安的,但表面上又要表现出不予理会、满不在意的样子,便“排出九文大钱”。因此,我认为这个细节是孔乙己以表面的镇定、从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②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是给伙计看的,似乎告诉伙计:九文,一文不少,请看清啊。意在表现他的“清白”,不做假,可见他的诚实。4作品赏析编辑《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苦读“四书”、“五经”,耗尽年华,热衷科举,一心想沿着封建社会里一般知识分子所走的道路、顺着读书应考做官的阶梯往上爬,可连个秀才也没有考中,落到将要乞讨的境地。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
  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
  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
  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茴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3] 
第3个回答  2013-08-17
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第4个回答  2013-08-17
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
死要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