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能算偷么?反映了孔乙己什么特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6-25
“窃书不能算偷”还能有什么道理呢?人人都知道,窃即是偷,偷即是窃,这一点连孔乙己自己心里也是承认的,要不,他为何听到别人说他要“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呢?人们觉得他的争辩非常可笑:别管你如何措辞,偷的事实终归在那儿摆着,抵赖不掉。
然而,在孔乙己看来,这话要颠倒一下:“事实虽在,但措辞需要改进”。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这句话中要重读强调的是“窃”字而不是“书”字。如果重读“书”字,意思就是“偷别的是偷,偷书不能算偷”――为何偷书就不算偷呢?人们接着会忍不住问。这条思路是条歧路,让人们越来越远离孔乙己的真意。其实,这句话中要对照的,不是“书”与“非书”,而是“窃”与“偷”,也就是说他想表达的并不是“书不书”的问题,而是要分辩“窃不是偷”。
“窃”与“偷”意思虽同,色彩却不一样。“窃”字文雅,“偷”字通俗。他不愿接受别人用低俗的“偷”来描述他这个高雅的读书人。“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清楚地反映了他对词义色彩的敏感及好恶。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孔乙己说“窃不能算偷”不是没有道理的。
鲁迅
先生选用孔乙己死抠字眼这一细节来刻画孔乙己,效果是非同一般的。让读者感受孔乙己的“自命清高”的时候,也就让人感到了科举制度下这种“读书人”的可怜。他想高雅,现实面前又高雅不起来,就象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却又挤不进长衫派一样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