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的工人在工地上被外来车辆撞死,请人工地承包人应该负责任吗?

如题所述

当然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该工人已构成工伤.但工地承包人的责任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已经依法为该工人交纳了工伤保险费,则由社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而工地承包人只承担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如果工地承包人未依法为该工人交纳工伤保险费,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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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5
工地上的工人在工地上被外来车辆撞死,工地承包人绝对是要负责的.当然也可以追究肇事车辆主人的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他两的责任,也可以单一追究一方责任.顺便提醒你,工地承包人在负责完后,也可以自己去追究肇事车辆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13-08-05
因为施工方设有安全标志,警示标志且工作人员在安全网及警示标志施工范围内被外来车辆撞到致死亡,因此施工方无太多责任,但是因为死者系施工方员工,施工方则要主动帮死者及其家属向肇事者索要应得的利益,当然出于人道主义施工方还是要给死者家属一定的慰问金,所以施工方不必要太担心了。
第3个回答  2013-08-05
工地上的承包人要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