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如下:
一、范畴定义
1、实践是人们有目的地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
2、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二、辩证关系
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
1、实践决定认识: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根本手段。
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2、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
①正确的理论对实践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②错误的理论对实践具有消极的阻碍作用。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人的实践活动是受人的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着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物质到精神,从精神到物质,也就是从实践到知识,从知识到实践这样的反复,才能完成。这样,练、认识、再练、再认识就这样永无止境地进行着,每一个练、认识循环的都相对地进了一个更高的层次。这是认识辩证运动发展的基本过程,也是认识的一般规律。
扩展资料:
认识与实践的特定历史统一贯穿于人类历史活动的各个领域。只有这样,才能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人类精神财富。正是在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统一的运动中,人类才能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因此,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是科学考察一切哲学和人类历史的重要方法论原则。
辩证唯物主义的结论是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认识与行动的历史统一,反对一切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理论与实践、认识与行动的错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