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代社会不提倡“小姐”这个称呼?

如题所述

当今这个词大多是贬义词,指利用青春及肉体从事色情行业的女性,不分年龄、婚否的意思。作为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相互交流的符号,称谓本身并没好坏之分,它之所以会产生歧义或隐含褒贬,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和文化形成的。以“小姐”为例,它原本用作对未婚女性的称呼,一直是可爱、优雅、青春的女性代名词。如今,在社会上客观存在的某些丑恶现象,确实玷污了“小姐”这个称呼,使其带上了暧昧之意。但这个称呼真的就十恶不赦,非禁用不足以体现对女士的“尊重”了吗? 我国一度喜欢称年轻女子为小姐,但是“小姐”这个称呼原本非美称。据清代文史家赵翼《陔余丛考》称“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为大家闺秀所忌。宋代钱惟演在《玉堂逢辰录》中,记有“掌茶酒宫人韩小姐”。由此可见,“小姐”最初是指宫女而言;在南宋洪迈撰的《夷坚志》又记载:“傅九者,好使游,常与散乐林小姐绸缪。”“林小姐”是个艺人。苏武也有《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小姐》诗,此诗是赠给妓女的。可见宋代妓女也称为“小姐”。宋、元时姬妾也常被称为“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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