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不可以分快慢班。
高中严禁选科分班,不得根据选科人数多寡限制学生选科,允许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重新选择选考科目。
各校要尊重学生的选择自由,充分保障学生的选择权利,不得根据选科人数多寡限制学生选科,更不能代替学生选科。对个别学校确实不能满足少数学生选科需要的,可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安排学生到就近的学校学习。
要充分挖掘教学资源,积极开展走班教学,保障每一位学生的选科需求。要引导家长理性思考、正确对待、共同参与,尽量避免反复修改选考科目。
普通高中要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志向、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自主、理性确定选考科目。要避免单纯用考试成绩作为指导学生选科依据,严禁预先设定部分学科组合限制学生选科,严禁误导、强制、代替学生选科或其他变相操作。
一校一案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一校一案”的方法,指导各学校做好选科指导工作。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意见和建议,客观分析本校的师资水平与办学条件,科学制定选科指导方案。
各学校的选科指导方案要包含12种选科组合及走班教学的计划安排与保障措施,受办学硬件与师资条件制约影响的四星级高中至少要提供10种、三星级高中至少提供6种选科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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