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官司需要多长时间,应该注意什么?

男,24岁。我是去年出的车祸,当时医院给的诊断是左腿胫骨平台骨折,坐骨神经损伤,医院只是把我的腿给治好了,但是忘了坐骨神经损伤的原因是由于髋关节骨折造成的,没有给我及时的治疗,现在时隔7个月在医院院复查给查出来额,耽误了最佳治疗期。请问只是不是医疗事故?需不需要打医疗官司?应该怎么打?

1、这个属于医疗事故。由于医生疏忽导致伤情恶化。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
2、但是医疗事故一个非常非常难打的诉讼,时间很长,过程很复杂。
3、如果你需要打医疗事故官司,还是建议你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因为在所有的侵权案件中,医疗事故可以称为最难打的官司。
4、如果你自己做,你首先应该注意的就是先不要打草惊蛇。你现在去问医院他们肯定不会承认。第一步你应该注意的就是保留证据,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医院的内部病历资料(注意不是你受伤的病历卡),而是医院内部的一整套你的治疗病例,包括你每天的观察情况。这个你可以要求医院打印,但是现在很多医院都不愿意,他们一听到要做医疗诉讼就会更改病例。所以你最好的办法就是向医院提出封存病历资料,如果医院拒绝,你不要离开(千万不要离开,防治医院更改),立马报警,然后让警察处理,一起封存(丰农村以后就不能更改了)。
5、上面这步是针对你个人最重要的一步,因为这个你的行为可以决定胜负。病例封存以后就是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了”这个鉴定。这个鉴定有你们共同向医学会组织申请。这一步是你整个诉讼中最重要的一步,这一步假如坚定下来是医疗事故,可以说你就赢了。所以鉴定期间医生会查看你的病历资料、对你进行询问,这个时候你记住一定要实事求是说出全部病情以及发展情况。
6、如果上面两部都OK了,那么恭喜你,你基本胜诉了。这就是整个诉讼中你要注意的最重要的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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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5
如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应该注意: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168.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2个回答  2013-08-08
医疗纠纷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单从你说的 应该算医疗事故,但最终还要用证据认定。可以打官司,但要有长线准备 ,一审6个月以内(可以延长,鉴定时间不算)。祝你好运!!追问

我可不可以找医院私了呢?

第3个回答  2019-03-27
医院没有病历,证据都在我这,因为是门急诊,法官还会这样说,病历写了太少了,证明不了什么,只要医生给病人用过药就没有责任了,药物有不良反应,跟医生都没有关系的。老百姓生病只能死,让我们怎么活?
第4个回答  2019-12-23
大医疗官司一定要保留证据找个好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