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60后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

6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非对房子所有权的年限,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70年后的产权问题有望逐步破解。就法律政策框架之内,专家提出了三大设想: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房随地走,国家补偿。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

扩展资料:

产权到期应该这么做:

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住宅楼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根据我国《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时,自动续期。至于如何自动续期,目前最新规定是采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

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你的房屋即使到期了也还是你的,不用担心到期会被回收或者会缴纳很高昂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70年产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5
60年产权表示土地你可以使用60年,房子一直都是你的,不过土地没有使用权的时候如果你的房子还可以接着住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现在是交纳当时房款的1%的土地出让金。(中国好像还没真的遇到这个问题,政策经常变,在加上拆迁等等)
第2个回答  2013-08-09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说简单点,60年后,房子可以是你的,但房子下的土地是国家的了,国家想动用土地做它用,你就必须让出土地.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8
土地使用权总类有很多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你说的有些是40多年的产权,有些是60多年的产权就是属于分别在综合用地和住宅用地上建设的房子,扣除建设期剩下的使用年限
同等情况的房屋,肯定是60年的产权价值大于40年的产权,因为你能多住20年啊,但是目前市场行情主要受供求关系影响,40年的产权不见得比60年的便宜。住宅到了土地使用权期限可自动续期,但需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按照我国目前的城市发展速度和建筑质量,一般的建筑用不了40年就会被拆掉,现在城市里基本找不到70年代盖的楼房了吧??所以年限不是值得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