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费”计提是多少??

近阅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税法(II),在第25页第9-10行中有这样一段话:“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国发[2006]6号)计算扣除。”咨询并查阅多处资料,未找到依据。请帮忙查一下,职工教育经费不是1.5%吗?国发[2006]6号文件,在哪儿能查到?有同感者请交流或指导。谢谢!

  三费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缴纳及领取办法
  假设你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000,现以北京地区缴费比例为例:

  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8%,公司交纳比例20%,其中个人账户每月存储额=(8%+3%)*2000=220元,公司交纳的其余17%作为社会统筹基金,在你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之前,可暂时理解为统筹基金都发给了目前的老人。

  领取养老金条件
  1、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
  2、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
  3、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特别注意:“累计”,如果中途你到过的公司不给你缴纳,你的保险就要断了,那么你以前交过的就不算了,要重新交纳至累计15年方可取用。如果你有一天辞职不干了,你也要争取到当地人才中心自己缴纳,以保证累计15年。
  养老金的领取数量
  某男性员工目前25岁,2000年参加社会保险,其领取退休金的年龄为60岁。
  假设2035年该员工累计缴纳社保35年,且缴费基数为2000元;期间公司共缴费168000元,个人缴费共67200元;个人账户中金额92400元。
  2004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1022元;假设2030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该员工月退休金为①+②=1770元
  ①基础养老金:5000元×20%=1000元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924000÷120=770元
  此例子适用于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
  医疗保险
  个人部分:2%+3元;公司部分:10%

  其中个人账户(也就你的医疗存折)每月:(2%+0.8%)*2000=56元
  其余部分都是统筹基金,交给社会,由国家统一分配
  享受医疗保险保准:
  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不能享受医疗保险。
  200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后退休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年限必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含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及2001年4月1日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职工缴费年限不足以上规定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7%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3月31日后参保人员,按实际缴费计算年限。退休时不足规定年限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但不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部分 0.5%;公司交纳部分 1.5%

  无论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司部分,都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交给国家
  特别注意,农民工不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领取
  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失业保险发放数量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8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0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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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9
一般公司是很少计提的,等到实际发生时再直接计入到相关费用。
若是你们企业这三种费用是经常性发生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计提,计提的标准可以按照你们公司以往的金额来进行计提,这个计提没有特别规定的标准。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3-0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