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就拘留半个月吗?

去年9月我一个表哥出伤亡事故获得抚恤金37W圆,当时由村支书出面解决问题,后37W圆办张存折就放在村支书手里,我表嫂当时扬言一分钱也不会给两位老人,两位老人才找到村支书出面的,最近上诉法庭,法庭宣判两位老人获得抚恤金10W圆,找村支书要钱的时候,他却说存折已经给了我表嫂。当时村支书以他自己的工厂做抵押担保(工厂资产评估3W圆左右)。现在我表嫂扬言,一分也不会给,还让两位老人拿判决书去法院的强制执行厅去告!她说最多蹲半个月拘留就出来(她和村支书都是农村住房,也没有财产)村支书明明知道这些抚恤金有老人的一份还是全额都给了别人,我想问一下,他这种做法有没有构成侵占他人财产罪???怎样把这个民事案上升到刑事案?现在钱是不好要了,我想有没有办法给他们两个判刑呢?能判多久的刑期
现在村支书就推脱责任了,而我表嫂态度更明确,就是一分钱也不给。还让两位老人去法院的执行厅告状去!她也说了,她不怕蹲拘留,请问律师朋友们,还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像他们这种无赖态度到底怎么样做才能惩治他们呢?在这里谢谢您了!

侵占罪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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