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检尺表的计算方法

我有一张木材检尺表,我想要知道它的计算方法
各位知道的出来帮帮忙呀!!!!!!!!!
谢了!!!!!!!!!

《原木材积表》的说明

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²÷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²+0.000125L(14-l)²(D-10)]²÷10000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

(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²÷10000

(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检尺径,按2cm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3)缺陷限度及分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

扩展资料

在森林采运中,商品材的产量和价值通过木材检尺来确定和统计。中国在17世纪40年代(明代)已创造了比较完善的检尺方法,称龙泉码价,在中国长江流域和南方沿用较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地的木材检尺方法极不一致。

1952年 8月23日首先在东北林区统一并公布了《木材规格》,1952年7月4日颁发了《木材检尺办法》。继而在1954年9月24日颁发了全国统一试行的《木材规格及木材检尺办法》,1958年和1959年相继制订了《原木检验规则》、《木材缺陷》等国家标准。

1984年又修订颁布了《直接使用原木》、《特级原木》、《针、阔叶树加工用原木》、《原木检验》、《杉原条检验》、《针、阔叶树木材缺陷》等一系列国家标准。

方法:确定原木和原条材积的基本方法是检量木材的去皮直径和材长,然后在“原木材积表”和“杉原条材积表”上查得该木材的材积(立方米)。中国木材检验标准中规定,原木以小头端面的去皮直径(椭圆断面取长、短径的平均值)作为检尺直径,杉原条以距离根部斧口或锯口 2.5米处的断面去皮直径作为检尺径,均以2厘米为一增进单位,不足1厘米时舍去。

长除特殊要求外,原木按0.2米进级,杉原条按1米进级。质量评定的基本方法是检量材干上各种缺陷的大小和数量按缺陷限度标准评定等级。尺寸和等级检量和评定后,在原木断面或靠近端头的材身上加盖径级、等级和检验小组号印,以便验收和复查。

工具:手工检量时多用标有米制刻度的尺杆、卡尺、卷尺和篾尺。通常用篾尺来围量原条的直径时,刻度要进行换算。号印以钢印(称为号锤)为主,也可用色笔、毛刷和勾字等方法。木材检尺工作过去一直是手工作业。20世纪6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探索新的检尺方法和检尺装置。

如在单根木材检尺的基础上发展了捆检法(堆检法)和重检法,前者是通过检量木捆或木堆的几何尺寸算出体积,然后换算出材积;后者是秤出木材(木捆)重量而后换算出材积。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研究光电检尺,利用光线扫描对原木直接进行量测。

80年代初,一些贮木场采用地衡秤量运材车辆的载重以测取一车木材的载量(米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木材材积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木材检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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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3
1.数检法
数检法就是同材长的原木根数据乘以每根原木的平均材积面得出一捆、一车或一垛的总材积的方法。这种方法最为省事简单,但检尺精度低,在实际工作中用的极少。可用在枕木等专用锯材和小杆等尺寸比较接近的木材材积的统计上,原苏联曾对若干组(每组原木2000米3)的木材进行了数检,平均误差达到5-6%。

2.形检法
这是根据木材的几何外形进行检测而计算其材积的方法,可以是逐根检测,也可以是成捆、成垛检测。
(1)小头直径检尺法:即检量原木的小头直径,根据其材长查找已颁布的原木材积表而得。这是我国木材标准规定使用的方法。
(2)中央直径检尺法:按小头直径检尺时,材积误差一般较大,特别是对于尖削度较大的长原木和原条更是如比。因此在原木或原条中央处量取的直径再乘以材长,则算出的材积与实际的更加接近。
(3)积分法:从理论上,一根原木的材积采用积分法取得是最为准确的。
(4)捆检:量取木捆或木垛的宽、高(或木捆的周长)和长,直接计算出米数或再乘以密实系数即可得该捆的材积。木材层积立米的统计常用于板皮或木片的材积计量上。由于捆检法简单易行,检尺效率高,所以在国外得到较大的重视。例如,前苏联把这种方法用在装车检尺上,1974年制订了国家标准,用这种检尺法的年运输量约占铁路原木运输的4%。瑞曲用捆检法检尺的木材占总产量的80%。

3.重检法
重检法是指对木材进行称重,然后乘上材积换算系数(容积重的倒数),即可得出成捆成车木材的材积的方法。通常用地秤或吊秤(装在装缷机械的吊钩上)称重,在我国国营贮木场普遍得到使用。重检法的关键在于木材容重的测定。由于容积重的大小取决于树种、生材含水率、有无树皮、采伐季节、贮存时间长短等,所以必须对各林场在不同季节采伐时主要树种的容积重进行测定,然后再根据树种组成获得这个林场在这个伐区,这个季节的综合容积重,测算愈准确,材积误差就愈小。目前重检法在我国只用于原条捆材积的检测上。

4.浮检法
把木放在装有一定水位的规则容器里,将木捆压入水里,并量测水位的升高值,就得到该木捆的材积,即V=Fh…(9-4)
式中:V—木捆体积;F—容器底面积;h—水位升高值。
由于这种方法可消除腐朽的木材的空洞部分材积,较好地反映了木材的实材积,所以,只要h量得准确,浮检法是最精确的。缺点是受到水温的影响,不便在室外进行检测,且检尺效率也较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国家木材检尺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
一、查定方法;(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
二、对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说明;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

国家木材检尺标准及计算方法: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
一、查定方法
(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
(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
二、对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说明
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2÷10000
式中:V——材积(m3);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
(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2÷10000
(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检尺径,按2cm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3)缺陷限度及分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
(4)地方煤矿用的坑木材积按下表计算:
检 尺 径(cm) 检 尺 长(m)
1.4 1.6 1.8
材 积(m3)
8 0.008 0.010 0.011
10 0.013 0.015 0.017
三、对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杉原条和其它树种的原条商品材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10cm以上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
V=0.39(3.50+D)2(0.48+L)÷10000
式中:V——材积(m3);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为8cm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
V=0.4902×L÷100
(3)原条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4816-84《杉原条检验》的规定检量。
(4)原条材积数字都保留三位小数。
四、对GB449-84《锯材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锯材产品的材积计算。
(1)锯材尺寸按GB4822.2-84《锯材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2)锯材材积按长方体体积公式计算,即:
V=L?W?T÷1000000
V——锯材材积(m3);
L——锯材长度(m);
W——锯材宽度(mm);
T——锯材厚度(mm)。
五、对GB198-63《原条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条材积计算。
(1)原条材积数字系按中央断面积公式展开而来,即:
V=0.7854D2L÷10000
V——材积(m3);
D——中央直径(cm);
L——材长(m)
(2)本标准所列材积表采用的原条中央直径范围为6-50cm;长度范围为3-35m。中央直径按2cm进位;长度不足5m的按0.5m进位,自5m以上的按1m进位。
(3)本标准中所列材积数字一律计算至小数点以下第三位为止,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第3个回答  2013-07-23
先查直径,再看长度,对应的就是木材材积
第4个回答  2013-07-23
按树在长度中间,用尺量好,套那张表计算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