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反复强调并作为我国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意味着我们要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以此为基础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我国政权的本质,它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民主的方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同时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安全。
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不断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4、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是我们的指导思想,它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种问题。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作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它规定了我国走什么道路,实行什么样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由谁来领导和以什么作为指导思想等一系列最根本最重大的原则问题,决定着国家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关系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命运。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它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起政治保证作用:一是保证有一个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保证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环境,三是保证有统一意志和同意行动。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或否定任何一项。否则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事业。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成功的一条根本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