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20
2008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在街上闲逛之际认识来该市找临时工的一农村青年妇女陆某。王某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卢某骗至一无人处将其强奸,后以3000元价格卖给了被告人韩某。韩某得手后觉得自己目前正在被有关机关监督考察,心想还是规矩电好,但又不甘心人财两空,于是又将陆某偷偷送给邻村的单身汉高某做老婆,并向其索要了“酬金”4000元。陆某坚决不愿做高某的老婆,高某便将其锁在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间里,不给吃喝。一日,陆某伺机逃跑,被高某抓回来并当着村里一些乡邻的面强行拨光上衣威胁说如果胆敢再逃,将剥光其下身衣服,让其无脸见人。事后高某觉得人不解气,又将陆某暴打一顿至其小腿骨折。某日晚,高某趁陆某熟睡之际,悄悄溜进屋,强奸了陆某。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的举报,立即前往解救陆某。高某听到消息,马上叫来其堂兄堂弟和朋友高甲、高乙、高丙、高丁及赵某,陈某等八人各拿锄头等把持保某的大门,阻扰前来解救的公安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周围群众的积极努力下,陆某终于获救。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 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2. 王某是否构成累犯?在量刑时依法应考虑哪些情节?
3. 韩某盗窃罪的刑罚执行期应当如何计算?
4. 韩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对韩某如何处罚?
5. 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如何处罚?
6. 在上述王某﹑韩某﹑高某所犯之罪中法定最高刑是什么?对高某能否适用这一刑罚?为什么?
7. 为高某帮忙的高甲等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如何定性?若不构成犯罪,为什么?
试题分析:
第2个回答 2013-07-20
新华网福建泉州7月8日电(记者 郑良)福建安溪县政府办公室8日通报了在当地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的一起强奸(幼女)、强迫中学生卖淫案,该案目前已全部告破。警方共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强奸罪、嫖宿幼女罪,1名国家公职人员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个月。 今年4月12日,安溪县金火中学初一女学生李某在父母和学校负责人陪同下,到安溪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报案称,其被社会人员杨相思以恐吓、物质引诱等方式强迫到城区一酒店卖淫未遂。接到报案后,安溪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专案组查明,去年10月至今年4月间,社会无业人员杨相思、张宝英纠集黄爱玉、陈彩彬,以语言恐吓、肢体威胁、物质诱惑等方式,先后强迫金火中学8名女学生(案发时其中5名不到14岁)和2名社会女青年,通过林春来、张爱兰等无业女青年介绍到安溪县城区一家酒店,供安溪华侨职业学校校长许新建,安溪县人大常委会某工作委员会主任郑文山等人奸淫、嫖宿,从中牟取暴利。 目前,杨相思等11人分别涉嫌组织、强迫、介绍卖淫罪和强奸罪(共犯),许新建等7人涉嫌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均已被依法逮捕。 安溪县西坪镇工商所所长谢志腾等7人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个月。 案件即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安溪县委教工委、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已经按照程序免去许新建、谢志腾相关职务;安溪县人大常委会暂时停止郑文山执行县人大代表职务,依法许可县公安、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安溪公安、教育部门正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