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认亲生父亲违法吗

如题所述

不违法,可以不认的,孩子从被送养的那一刻起,他与亲生父母的亲子关系就已经脱离,此后,孩子是否愿意认亲生父母,完全由自己决定,即使不认,也不违法,同样的,孩子也不能起诉父母遗弃罪。
为什么孩子对父亲有抵触情绪
1.爸爸没有参与到他的生活中,尤其是0到5岁的时候,没有陪伴。(丧偶式隐形爸爸)
2.爸爸出现了却是以非打即骂得形象出现的。(暴力)
3.爸爸出现了,却不会给孩子应该有的回馈,比如一直抠手机不理会孩子。(冷暴力)
4.妈妈或者其他人比如爷爷奶奶沟通技术更高明,取代了孩子心中最信赖的位置。
5.有人天天灌输爸爸不好的各种概念。
6.你不如直接问孩子。
下面几种类型的爸爸不能做,别做具有杀伤力的爸爸。
1.吸烟的爸爸
当爸爸们在享受吞云吐雾的快乐时,有没有想过香烟燃烧之后会产生3000多种化合物,其中大多数都是对身体健康有害的?有没有想过这种快乐是建立在家人的痛苦之上的,是以牺牲孩子的健康为代价的?有没有想过在烟雾缭绕的家庭环境中,不知不觉,孩子变成了“二手烟民”?
吸烟不仅仅对吸烟者有害,对身边的孩子也有很大危害:
香烟燃烧时释放出来的化学物质,会加强孩子呼吸道粘膜的敏感性,增大哮喘的发生。
如果爸爸在孩子进餐时吸烟,很容易影响孩子的食欲,诱发孩子厌食。除此之外,还对孩子的学习能力造成伤害,影响阅读、推理和数学。
2.毫无诚信的爸爸
10岁以前,爸爸在孩子眼中,就是天,从心底崇拜和信任,爸爸的每句话对孩子来说如同圣旨一般。
然而,很多爸爸总是以时间紧、工作忙为理由,为失信于孩子而开脱,或者是直接用哄骗来搪塞孩子,以为孩子小,就随便编个理由敷衍。孩子想要和爸爸一起吃晚饭,爸爸总是回答“明天”,可每一个“明天”来临后,餐桌上总是少一副碗筷;孩子想要全家一起去游乐园玩,爸爸承诺“下个周末一定去”,可每次当孩子收拾妥当兴致勃勃出发时,爸爸总是不见踪影。
更重要的是,爸爸屡次失信,会让孩子养成对别人不守信的坏习惯,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品质和前程。
3.控制欲过强的爸爸
有的爸爸过于大男子主义,控制欲太强。无论任何事情,都是自己说了算,不尊重孩子的想法。
爸爸控制欲太强,剥夺孩子自我表现和发表自我看法的机会,会让孩子产生“我不会”“我不行”“我不好”的心理,导致孩子自我怀疑,性格懦弱。控制欲太强的爸爸会过于威严,无形之中给孩子一种压力,给父亲和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产生不良影响。随着孩子的成长,父亲会越来越成为男孩的典范和标杆。父亲独裁专制,在男孩的头脑中会形成这样的印象:男人和父亲就是独裁者。从而将自己复制成父亲的翻版。
4.暴躁的爸爸
孩子就是父母的影子。孩子很会通过模仿来学习。如果爸爸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动不动就骂,那孩子也很有可能如此,甚至程度更深。父亲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乱发脾气,那么孩子以后遇见类似的情况时,也会采取同样的方法来发泄。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父亲和孩子的性格存在两种极端。父亲暴戾易怒,孩子会在恐惧中形成卑微、懦弱的性格,越来越不活泼,越来越不爱说话,不利于自信心的树立。长此以往,心理发育不健全,如情况严重还会造成心理阴影甚至创伤的出现。
5.不见人影的爸爸
中国家庭一直有个误区,“男主外,女主内”。爸爸在家庭教育中总是当“甩手掌柜”,把孩子扔给妈妈管。
父亲不能在家庭教育中缺位,尤其是在孩子12岁之前。如果父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参与度不高,男孩子很容易缺少阳刚之气,变得有点“娘”,而女孩会在无形中承担起一部分男性的角色,像女汉子。
6.手机不离手的爸爸
爸爸们上班忙,下了班更忙,稳如泰山般地“葛优躺”在沙发上,手机不离手。老婆让他帮忙做家务,孩子缠着他一块玩游戏,从来都是眼皮也不抬一下,半天不肯动地方。上厕所也要带着手机,在厕所一待就是半小时。总之,手机比孩子还亲!爸爸因为手机而忽略了孩子,这无疑是一种冷暴力,孩子会感觉到爸爸是在敷衍自己,自然也不愿与其交流。亲子交流被阻碍,孩子性格会变得孤僻、自闭。
孩子的很多行为都是模仿家长而来的。倘若爸爸成天拿着手机在孩子面前玩,孩子自然也会有样学样。孩子的自我控制力比较差,接触到手机自然也会容易上瘾,这对孩子的视力、人际交际以及学习特别不利。
7.惹妈妈生气的爸爸
爸爸给孩子最好的爱,就是去爱孩子的妈妈。
在孩子心目中,父亲往往是力量和坚强的象征。作为孩子的保护者,父亲应当给孩子一个安全的家,而孩子最大的安全感,就来自看到父母彼此相爱,特别是爸爸爱妈妈。而且,父亲用行动为孩子做出了爱的示范,孩子从小就可以在父母身上学习到什么是爱,怎样去爱。
一个孩子如果常常看到母亲伤心地哭泣,他会试图用自己有限的理解力去安慰妈妈。当妈妈情绪有所好转时,孩子就会把让妈妈快乐当成了自己的责任,在家庭里承担了爸爸的角色。但孩子还不具备这样成熟的知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就会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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