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的拼音:biàn。组词如下:
1、辩证法
[ biàn zhèng fǎ ]
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辩证法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之中,而这些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引起的。
2、狡辩
[ jiǎo biàn ]
(动)狡诈地强辩。[近]狡赖。
3、争辩
[ zhēng biàn ]
(动)争论,辩解:~不休。
4、辩论
[ biàn lùn ]
(动)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会;~不休。[近]争论;争辩。
5、能言巧辩
[ néng yán qiǎo biàn ]
形容能说会道,善于言辩。
6、辩说
[ biàn shuō ]
辩论。
7、辩驳
[ biàn bó ]
(动)提出理由和根据,来否定对方意见。
8、无可置辩
[ wú kě zhì biàn ]
置辩:辩论,申辩(用于否定)。没有什么可以争辩的。表示确凿无疑。
9、不容置辩
[ bù róng zhì biàn ]
置:安放。不容许别人进行辩解。指没有辩护的余地。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字部】
《说文》:判也。《广韵》:别也。《易·履卦》: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又详审也。《周礼·天官》:惟王建国,辩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辩晳也。
又《集韵》:巧言也。《礼·王制》:言伪而辩。《史记·荀卿传》:邹衍之术,迂大而闳辩。
又争辩也。《礼·乡饮酒义》:不慢不争,则远于斗辩矣。
又《说文》:治也。《书·酒诰》:勿辩乃司。《左传·昭元年》:主盟者谁能辩焉。注:辩,治也。
又微辩,讽谕也。《礼·儒行》:其过失可微辩而不可面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