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误伤

你好,想向你咨询一点问题!去年的11月份我与好友深夜吃夜宵然后和其中一名发生纠葛,动起了手!喝多的情况下我拿起酒瓶砸向对方,他闪过之后却砸在墙上 酒瓶碎了蹦到隔壁吃饭的陌生人脸上。然后他们也与我们发生殴打,派出所将我们一行人带走,我于当天凌晨放了出来,向这类情况我有被拘留的情况吗?

主要还要看伤害情况,如果是轻微伤,你能够主动进行赔偿,取得对方谅解,一般不会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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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4
1、如果隔壁吃饭的陌生人脸上的伤,经过鉴定属于轻伤以上的话,你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的。事情已经出了积极赔偿受害者是最重要的。因为这种事情,公安机关多数是希望你们和解的。
2、如果是轻微伤,已经叫你回家了,一般不会对你行政拘留的,但是你对受伤人的医药费等等费用总是要赔偿的,如果不赔偿,对方通过民事诉讼你还是要赔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