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租房之前这种情况你就应该考虑到的,你可以要求退房。不过房主一般不会同意的,这种房子好不容易租出去了,房主自己心里有数的。如果退,你会有损失的,就看房主好不好说了,好说的人能退点钱给你,不好说的人你也许一分钱也退不到的。
索赔对我的损失?押金及交付过的房租能退回吗?
你最好不要有这个想法,那是不现实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17
如果上述事实客观存在的话,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你租赁的虽然地下室,但房主经过改造后租赁给你的目的是收取租金,用途是居住使用。而实际上上述房屋并不符合居住条件,正如你说的排水管道排水时的噪声污染以及臭气污染,这显然有违你租赁房屋的用途和本意,你可以按照法律要求解除合同,而不是取消。具体问题咨询当地律师比较好!因为你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看到,不知道你们怎么约定的。
第4个回答 2013-0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文章232各方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不明确,不能确定的,依照本法第61条,视为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但出租人终止合同应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233条租赁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即使承租人明知该租赁的质量低劣,订立合同。第231条
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导致部分或全部租赁物业被损坏或丢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所有损坏的部分租赁物业损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