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上班公司的一个项目办事点,用我的身份在2007年5月份,申请的电话并开通宽带2007年11月项目关闭了,电话和宽带欠费1330元,2007年底也停机了.电信也一直没有通知我什么,中间我换了几个手机号,今天接到电信人员的电话说根据我在电信办理业务的最新号码找到我,说我欠了近一万元(含滞纳金),吓死我了,如果说明情况,电信会减免滞纳金吗?
现在我就想快点交了欠费,但是滞纳金真的承受不了啊.另外这个费用以前的公司要承担吗?这费用都是项目在的时间发生的费用,电话号码也是当时办公室的唯一号码.公司不承担是否要通过法律路径要求他付呢?该怎么办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