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天看中了一个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并交了五千的定金.后来在网上查到买贵了,不想买了.我可以要回定金吗?这样算不算违约呢.另外我看了卖主的房产证,批地是1992-建筑飒工是2000年,一共才70年的产权,这个房子到现在也就只有54年的使用期了.54年的使用期到了之后,房子怎么办呢?
缴纳购房定金后因种种原因房子不想买了 定金是否可以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