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半年前公司有一员工坐公司的车出差,途中遭遇单方事故车祸,住院的医疗费用已由公司全部垫付。由于公司的车购买了车上人员伤害险,最高额保5万,此款已由受伤的员工个人领取。公司领导认为车上人员商业险应该由公司领取,用以补偿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用,此款我感觉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给个人。现在主要问题是,怎样才能弥补公司的损失,工伤保险能赔付给公司所垫付的医疗费吗?怎样才能维护公司的利益?一般由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的这种情况都是怎么处理的?小弟初到一公司坐法律事务,经验不足,请各位多提建议,见解。感激不尽!
工伤保险现在还没有开始报销,这个钱公司可以得到吗?
什么基金?能具体说明下,我在山东一家公司
追答住院费、理疗费、医药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补助费、辅助器具费及康复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我把我的扣扣发你私信了,有事可以一起讨论
车上人员商业险一般是赔付给个人,不然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给他。你说要回不太现实
追答车辆是谁入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