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决书我是12月30号签收的,现在是1月21号,我没有上诉,我这边是生效了
2:如何知道裁决书到底生效了没有?我是打电话去仲裁委问还是自己亲自去问(路远麻烦)之前和单位已经闹翻了,赔偿事项是我打电话去要还是等单位打电话来协商(基本不会)如果我主动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我都不知道如何开口,专业人士麻烦解答下,谢谢!
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除一裁终局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一裁终局案件的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书生效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未在期限内提起诉讼。
实践中,用人单位涉及的绝大部分仲裁案件均为非一裁终局案件,因此,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可以在起诉期限内充分考虑是否提起诉讼,而无需急于履行未生效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我都不知道如何开口,毕竟闹翻了,我怎么开口啊,
追答没事的哦,那时候我是联系公司的办公室的,由办公室跟公司领导说。公司不仁,别怪我们不义啊,而且这是维护你合法权益,我们又没有求他什么,所以大可不必有心理阴影。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我都不知道如何开口,毕竟闹翻了
我都不知道如何开口,毕竟闹翻了
追答我也一样,加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