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华侨, 以前村里祖上留下来的屋早就不够留在村里的亲戚用了, 部分亲戚早年获得了宅基地, 我爸想回乡自己建房子住, 但村里说空余的宅基地了! 请问这情况下归国华侨没办法再得到地建房子了吗? 就是说除了住在其他人家里, 就不能再在村里住了吗?另外听说有些地之前被以前的村干部以一元价格租给人家商用和当厂房二十年, 请问这些地租期完了收回来後是不是算宅基地? 如果算宅基地的话, 那如果地收回时村子已被城市化了, 还能算宅基地被华侨建房子吗?更正: 村里说没空余的宅基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