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宪政?

如题所述

宪政是指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经取得的民主事实确认下来,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民主事实,以此保障公民权利。因此,宪政应包含三个基本的要素:民主、法治和人权。

宪政是指以宪法为依据,以控制权力为手段,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过程和政治形态。宪政是宪法学理论中的基本概念,也是重要概念。中国宪法学者对宪政的认识趋向于统一,一般认为宪政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宪政一词源于西方,其基本价值目标是通过限制政府权力以保证公民的权利;

2,宪政过程即具有普世价值,又有特殊性,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宪政模式;

3,宪政与民主、法治以及人权,有内在的的逻辑联系。

宪政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存在和发展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等条件为基础。宪政是法治发展的最高形式,是法律化的政治秩序,宪政是控制政府权力的观念和制度,实行宪政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备注
宪法与宪政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宪法与宪政互为基础和前提,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在世界宪政历史发展过程中先有宪政实践,后有宪法文本的制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政是宪法规范与宪法实施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宪政指导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是宪政理念的表现形式;宪政是宪法的生命,离开宪政的宪法就是一纸空文,宪法颁布实施之后,通过修改宪法文本适应宪政理论的新发展和新情况。所以,宪法是静态意义的法律文本,宪政是动态性质的实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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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9
所有的政治条例 必须按照国家宪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