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质量体系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没有对供方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外审时提出不合格项:未能对供方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发,如XX公司未通过ISO9001认证,不符合7.4.1.2条的规定。
但是查后在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文件里面已经规定了对供应商选择要求:
对收集新供应商信息和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依据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筛选:
1)对所需物料的设计、生产、交付能力;
2)产品质量在同行中是否有一定信誉;
3)是否价格合理、交通便利、服务业绩良好;
4)是否取得ISO9001:2008或ISO14001:2004或ISO/TS16949认证,或已有认证计划。
应选择适宜的目标供应商,包括与本公司有多年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与本公司没有业务往来的新供应商。

并且对合格的供应商也有规定:每年对已经评定为‘合格供应商’的供应商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应商年度业绩评价表》,评价时按百分制,分别从质量,交货期,价格、售后服务等评价;
其中还是发现了上述XX公司没有通过ISO9001认证的情况,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分析我可以判定为是因为工作人员执行工作要求不到位吗?还是其他的原因?
临时纠正措施是:暂停该供应商的供货,要求其提交质量体系开发计划?
永久性的纠正措施又该怎么写?

通常审核时提出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大都是程序不够完善,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像疏忽,之类的说法不太合适。
针对不同的根本原因,采取的永久性的纠正措施也不太一样。
最常见的有:
1。完善程序要求。----你已经有要求了,所以不适用此例。
2。加强实施人员的培训。--------针对执行不到位,操作不熟练等人为失误
3。加强检查机制。通常是针对比较重要活动的多环确认过程,避免因一时的失误,带来较大的影响。
所以,建议从培训和加强监督检查来看,比如:再次培训供应商选择和管理流程涉及的人员。增加检查机制,比如设计个检查表,规定3个月检查所有供应商相应资质,检查人员签字。内审时,将此项作为重要内容再次检查。确保信息准确并持续有效。追问

您好,我们现在做的是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7.4.1.2的规定是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文件和标准都有规定,但是就是业务员没有做到这一步,我想问我可以写根本原因为业务员执行工作要求不到位吗?那么后面的系统性纠正措施就不好写了,除非提供培训计划、记录了,再者就算培训了,又怎么来验证是否有效呢?

追答

首先请检查你公司引进供应商的时候是否有个表单是用于管理供应商信息的。里面是否有关于供方ISO体系资质的要求。
如果没有,说明文件规定不够全面,属于流程问题,完善流程可作为措施。
如果有,那么有没有要求收集或者保留供方正书复印件的要求?
如果有,那么没有收集就是执行问题,只能是人员能力,执行力度问题,要教育加检查。确认可以通过下次内部审核,或者3个月抽检确认执行情况。
如果没有此要求,建议加入,还可以认为是体系要求不够完善处理,加入要求并执行监察,可认为是长期纠正措施。
总之,首先找流程上可以完善的地方为最易于接受的整改方案,其次是培训教育,再是提高检查频度。内部审核不出现同样问题可认为是纠正有效。

另外,注意到你的临时措施是暂停供货。是否还应该考虑在库产品?已发货的产品?
如果审核员不叫真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应该考虑验证该供货方进货检验的记录和产品过程质检记录,确认没有问题的话可以考虑继续使用,否则还要考虑退货等事宜。

追问

有供应商调查表,有体系认证要求项,但是没有一定要提供证书,有计划也可。对方2012年6月有提供认证计划,并产品试用合格,已例入我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但是其一直未按计划实施认证、取证。而作为我公司在监控时没有注重这一点,因为该供应商只作为材料供应不足时才考虑,采购量很少。

系统纠正措施:修订供应商管理程序和调查表,在其中列明业务人员工作说明,要求初选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并提供证书。

追答

我觉得不错。如果是我来确认的话可以接受。
另外,在原因分析那里说明整个调查情况,有利于认证机构人员了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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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3
你们应该是对条款的理解不够!7.4.1.2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开发应该是说每年要编制《供应商质量管理开发计划》,质量管理体系开发与辅导,比如说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中的所有供方都必须通过ISO9001:2008标准认证,由采购组向供应商提出认证要求,具体体现在【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计划】。【合格供应商名册】中的部分(主要的)供方在通过ISO9001:2008标准认证后,还要满足ISO/TS16949技术规范的要求,由资材课采购组向供应商提出要求,具体体现在【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计划】。
下列情况可以替代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开发与辅导:
已按照ISO/TS16949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已取得顾客认可的供应商
已经取得认可第三方注册机构颁发的ISO/TS16949技术规范证书的供应商。追问

谢谢,稍微明白了一点,故我的系统纠正措施:1、在供应商管理程序文件内加入业务员工作说明,即拟定年度《供应商质量管理开发计划》,并监督供应商实施完成情况,以提供认证证书为准,确认其完成体系认证,否则不予以采购。
2、在供应商管理程序文件内加入条款:对于初选供应商时,供应商提供了认证计划的,按计划进行阶段验证,并保留证据,直到取证后提交复印件。再进入供应商评审阶段,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可以吗?

追答

其实审核员所想看到的就是你们用何种方式向供方提交《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计划》的,比如说传真啊,邮件啊,要保留证据(我们公司是要求供方盖章回传的),即使供方没有通过9001只要他们有计划就行,但是这个计划你们一定要保留,你们的年度计划比如说到2013.1.20,那么供方未通过9001认证的2013.1.20号前要提交2013年度的计划。我们公司12月份通过的TS,这一条我们也是这么做的,老师没提什么意建,也许每个审核老师对条款的理解不一样吧!

第2个回答  2013-01-23
贵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选择应有硬条件和软条件,显然您们没有将质量体系的要求做为入围的硬性要求前提条件。您们所谓能力、信誉、良好都是不可量化或不可定性的。需要制订供应商的评审表,评审内容要具体化。那些是必要条件那些,是参考条件要有所区分!有数据的提供数据,有事实的、有资质的要提供证据(如ISO9001认证通过证书)。要有评审人、审核人、批准人的流程及表单和证据支持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导入。
现在一些规范公司都有自己的QSA认证标准和认证团队,ISO9001证书只是QSA体系评审中的一评审项目而已。
评审不合格来自二个方面:一是公司流程与ISO文件要求的不符合,二是公司管理行为与公司流程文件表述的不符合。所以:
1、如果确认是文件表述存在与要求背离的或不建全的内容,措施就是修订或完善文件相关内容及要求;如:评审表单中ISO9001证书设计为必选项,证书影印件做为附件。另如供应商开发评审流程没有审核资料的环节就加入审核、批准节点控制点内容。
2、如果是执行层面不到位的,有质量责任制度的按制度处理,没有质量责任制度的要建立质量责任制度。
第3个回答  2013-01-23
上面的专业的老师已经进行了专业的解答,我们也在下面学习了。相逢何必曾相识。一起共进退啊
第4个回答  2013-01-23
这个必须专业人士才可以啊 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