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我以公积金贷款的形式购买了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上的一套商品房(二手房)。此房双证齐全,由于房东要去美国读书(以后也不再回国),所以在签完贷款合同后,房东便做了公证给她母亲,过户后,由于大意,没有去领国土变更函就直接去办理抵押。现在房东的母亲回老家了,联系不上,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办理国土的。我有原房东,房东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国土证的复印件,还有公证书的原件。国土证原件在房东母亲那里
房东第二天要去美国读书,头天是签的公积金,怎么可能直接办证。贷款都没有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