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盖房,后院邻居说我家院子有他家的出路,不能盖,觉得不合理,不知有没有法律依据?朋友们出个好主意

如题所述

1、《物权法》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建筑物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2、《民法通则意见》第100条规定,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3、《民法通则意见》第101条规定,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准许。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4、以上三点法律依据,再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可以请村委会主持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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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4
啊挖的挖的挖的挖大武当
第2个回答  2012-12-24
我打我的挖的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