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什么公安局不予立案,劳动仲裁的判决算不算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公司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在我工作一年半多的时候,公司无正当理由让我停工,同时停发工资,也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也一直要求上班。我要求上班,但老板恶意阻止,我也打过110报警,但老板还是不让上班,也不发工资,也不正式辞退我。距今已经拖欠工资一年了。这期间,我找劳动监察,劳动监察让我去找劳动仲裁,我去劳动仲裁并提交多份有力证据,劳动仲裁判决公司支付二倍工资补缴社保,我去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和我补订合同,支付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目前公司还是耍赖不承认劳动关系,而且公司继续上诉。公司总共拖欠的工资数额也有数万了。公司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我去公安局报案,总是不给立案,理由都不太充分:
我们没办过这样的案子;
拖欠数额较大是没有国家标准的;
派出所说我们是只管打架斗殴,你去找经侦大队;
经侦大队说你去找刑警中队;
你的案子正在走法院,我们不管;
以上这些都是各个公安部门(市公安局,区公安局,派出所,公安局经侦大队)的说法,我目前的法院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请问我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负担刑事责任,刑事诉讼如何启动,我应该如何报案才给立案呢?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春节越来越近,各地清欠农民工工资进入了攻坚阶段,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天开始正式施行。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无疑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进一步威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周加海,对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实践中我们最关心的是入罪门槛问题,欠多少薪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次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周加海:具有下面两种情形之一的,就要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就可以追究有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个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而且数额在5000到两万以上的。第二种情况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到十万元以上的。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各地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在5000到两万、三万到十万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报最高法备案。
记者:刑法条文规定中,逃避支付或者是隐匿财产,有这样的情节就会被认定为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什么样的行为是逃避支付的行为,这个在司法解释中是怎么规定的?
  周加海:对这个问题,司法解释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在解释的第二条,有一个具体的列举。有这么几种情形就可以认定:第一个是“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等等”第二个是行为人逃跑的,藏匿的,第三个是隐匿、销毁账目,包括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的。第四个呢,是其他方法,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不管使用什么方法,如果他的目的在于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都可以认定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
  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恶意欠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追究刑责。可是实践中,遭遇欠薪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找了清欠办找劳动监察,调解不成找信访办,不知道到底找谁。司法解释明确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直接责任。
  实践中,责令支付的文件除了劳动监察大队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生效《民事判决书》,以及各级信访机关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的文件。
  司法解释还规定,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宽严相济的原则。
  周加海:在立法里就有一个规定,就是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是免除处罚。司法解释对这一规定也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是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一审判决前也可以从宽处理,充分体现了一个宽严相济的精神,目的也是为了让我们的劳动者能够及时地尽快地拿到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记者孙莹)
网上答错了,我想这个周加海应该不会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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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4
仲裁不算政府责令,属于争议;你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单位逃避执行,可以按照拒不执行判决定罪。追问

我想问,公司是否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个罪名是如何报案,立案?
我目前的官司是走民事诉讼,“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事责任,我是不是应该直接去法院以刑事诉讼来起诉公司?
这个罪到底是归谁管?公安?法院?检察院?我应该去哪里报案?
我不报案,这件事就没有人知道了,公司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么?

追答

公司应该尚未构成犯罪

追问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称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
这不是说明仲裁是政府部门么?
仲裁的判决为什么不算政府责令呢?
虽然公司耍赖不服这个判决,但是不代表政府有关部门没有责令吧?

追答

劳动仲裁不是实体,属于“准司法”机构,接近于人民法院,懂了吗?

追问

在百度上搜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结果显示第一页的百度百科解释请看以下网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5658043.htm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应认定构成的几种情形:

  2,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追答

网上解释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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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24
公司已经在上诉,一审不发生效力。只有等二审判决出来后,再申请执行。追问

上个月市政府通知年底前要严查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监察以我已经诉讼为由拒不受理。
打官司时间确实太长,已经一年了,目前只是一审刚完,我算是领教了。
看来过年钱是要不回来了!!!!!!

追答

没有办法,现状就是这样。

第3个回答  2013-01-23
我们同病相怜,不如一起互相交流吧;请加[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