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在我工作一年半多的时候,公司无正当理由让我停工,同时停发工资,也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也一直要求上班。我要求上班,但老板恶意阻止,我也打过110报警,但老板还是不让上班,也不发工资,也不正式辞退我。距今已经拖欠工资一年了。这期间,我找劳动监察,劳动监察让我去找劳动仲裁,我去劳动仲裁并提交多份有力证据,劳动仲裁判决公司支付二倍工资补缴社保,我去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和我补订合同,支付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目前公司还是耍赖不承认劳动关系,而且公司继续上诉。公司总共拖欠的工资数额也有数万了。公司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我去公安局报案,总是不给立案,理由都不太充分:
我们没办过这样的案子;
拖欠数额较大是没有国家标准的;
派出所说我们是只管打架斗殴,你去找经侦大队;
经侦大队说你去找刑警中队;
你的案子正在走法院,我们不管;
以上这些都是各个公安部门(市公安局,区公安局,派出所,公安局经侦大队)的说法,我目前的法院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请问我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负担刑事责任,刑事诉讼如何启动,我应该如何报案才给立案呢?
我想问,公司是否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个罪名是如何报案,立案?
我目前的官司是走民事诉讼,“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事责任,我是不是应该直接去法院以刑事诉讼来起诉公司?
这个罪到底是归谁管?公安?法院?检察院?我应该去哪里报案?
我不报案,这件事就没有人知道了,公司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么?
公司应该尚未构成犯罪
追问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称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
这不是说明仲裁是政府部门么?
仲裁的判决为什么不算政府责令呢?
虽然公司耍赖不服这个判决,但是不代表政府有关部门没有责令吧?
劳动仲裁不是实体,属于“准司法”机构,接近于人民法院,懂了吗?
追问在百度上搜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结果显示第一页的百度百科解释请看以下网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5658043.htm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应认定构成的几种情形:
2,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网上解释错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上个月市政府通知年底前要严查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监察以我已经诉讼为由拒不受理。
打官司时间确实太长,已经一年了,目前只是一审刚完,我算是领教了。
看来过年钱是要不回来了!!!!!!
没有办法,现状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