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姐姐在同一小区同时贷款买房,由于我刚毕业没有公积金,而姐姐这是购买的第二套房子凑不足首付款,于是我用姐姐的名义购房a,姐姐用我的名义购房b,我跟姐姐都没有能力一次还清贷款,这样是否可以公证约定:由我还贷的a放还清贷款后归我所有,由姐姐还款的b房贷款还清后归她所有!谢谢大家,如果有别的解决途径欢迎大家提意见。
由于a房是用姐姐名义买的,所以房证是她的名字,同样的b就是我的名字。贷款未还清的房子貌似不可以过户。这样等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即可,毕竟在贷款还清前这么多年,怕有所变故反悔怎么办。
您方便跟我解释一下何为他项产权证吗?
我跟姐姐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办理。。
在网上差了很多他项产权的东西,但语言都太专业,看不大明白
你好,例:你的房子办理了银行贷款,你是产权人,办的是产权证,但因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就是你这个房子的他项权人,办的是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银行持有,主要作用是限制你对房产处置权(如买卖过户等),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收回。你不存在办理他项权证,你可以看看你的房产证复印件,上面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你这个房子抵押了。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