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奖学金是怎么得的?

每个院所都有名额吗?分数是怎么计算的还有什么其他要求?

(一)评选限定条件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学期评选资格。
2、当学期内有不及格课程,原则上不能参加评选一等、二等奖学金。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一学期总平均学分值+日常表现得分;日常表现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三)日常表现加减分“量化”考核标准
1、加分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专业性论文或较高水平的文章(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分别加5分、3分、2分。
(2)参加国家、省市比赛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加2分。
(3)参加学校活动或比赛一次加0.5分,获奖或取得名次再加0.5分。
(4)外语通过四级加0.5分(只加一次),通过六级加1分(只加1次)。
(5)当学期每次寝室卫生检查均得100分,寝室长加3分,其它成员加2分;每次均得95分以上,寝室长加2分,其它成员加1分;每次均得90分以上,寝室长加1.5分,其它成员加0.5分。
(6)按工作态度、工作成绩,校、院系团委、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分团委和学生会讨论,提出具体加分意见,报团委或分团委书记批准,分五等加分:一等加3分(每个院系总数不多于3人),二等加2分(每个院系总数不多于3人),三等加1.5分(每个院系总数不多于3人),四等加1分(每个院系总数不多于3人),五等加0.5分;班委会和团支部干部由班委会、团支部讨论提出具体加分意见报辅导员批准,分三等加分:一等加2分(总数不多于2人),二等加1.5(总数不多于2人)分,三等加0.5分。学生干部加分不兼得,只计所得最高分。
(7)一项主题活动参加其中多项并获奖或取得名次,最多加2分(如运动会、艺术节等)。
(8)一学期内因参加大型活动或比赛,经批准学习成绩×1.25(或×1.35)者,该学期所有方面“量化”均不再加分。
(9)因参加大型活动或比赛,学习成绩×1.25(或×1.35)者,综合成绩达到一、二等奖学金标准,加分前学习成绩分别排在班级前5名和10名以内,并无不及格者,可参评一、二等奖学金;否则,只可参评三等(含三等)以下奖学金。
(10)参加大型活动或比赛免考者,只能参评三等(含三等)以下奖学金。
2、减分
(1)沈阳市内学生寒假期间少参加除雪一次减0.5分。
(2)被要求参加各种活动(包括会议、劳动等),缺席一次减0.5分。
(3)不经批准擅自离校或旷课1天减2分。
(4)宿舍检查扣5分、10分、11分以上,分别减责任者0.5分、1分、3分。

辽宁大学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进取,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分别于2002年和2005年起设立“国家奖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为做好我校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05]75号)和省财政厅、教育厅《辽宁省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辽财教[2005]543号)文件,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上一学年内,获校内奖学金均为一等或二等以上(含二等)且至少有一次获得一等者可评选国家奖学金;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在上一学年内,获校内奖学金均为二等以上(含二等)者,可评选辽宁省政府一等奖学金,上一学年内,获校内奖学金均为三等以上(含三等)者可评选辽宁省政府二等奖学金;
6、大一新生高考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前列者;
7、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8、当年获其他大额资助者,不参与评选。
(三)奖学金金额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学金4000元;辽宁省政府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辽宁省政府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四)名额分配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划拨我校名额,按照院系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五)评定程序和时间
1、每年10月上旬,由个人向所在院系申请;
2、每年11月下旬左右教育厅下达受助名额到校,院系按学校所分配名额,对所有申请者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定,等额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在院系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助学办公室;
3、学校审查后通过校园网在全校范围公示(学生工作处网页、学校BBS)一周,无异议者列入推荐名单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六)其他
1、我校将实行持续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并随机抽取获助学生进行家访,如发现受助学生所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有滥用奖金奢侈挥霍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今后评选资格,并给予严厉批评。
2、同一年度内,国家奖学金与辽宁省政府奖学金不兼得,与国家助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助学金亦不兼得。
(七)本办法由辽宁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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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6

大部分专业,每班5%一等1000元,二等5%500元,三等10%260元,四等10%100元。

校、系、院团委、团委、学生会干部根据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与团委、团委、学生会讨论,提出具体加分意见,报团委书记或团委书记批准。

加分分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加3分(每个部门总数不超过3分)、二级加2分(每个部门总数不超过3分)、三级加1.5分(每个部门总数不超过1分)不超过3人,加1分四等(每个部门不超过3人),五等加0.5分。

班委、团支部干部讨论提出具体加分意见,报辅导员批准,三等加2分:一等加2分(合计不超过2人),二等加1.5分(合计不超过2人),三等加0.5分。学生干部不同时得到加分,只得到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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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23
只有学术性的才有公费好吧,连这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