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前由他首付了一套住房,婚后我们共同还清贷款后办理了房产证。但是由于但是购房合同上只有他的名字,所以房产局只给办理他一个人名字的房产证,那这套房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需要去加名字吗?(我们现在已经有一个小孩了。并且房产证在2011年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前就办理下来了。)谢谢大家的回答,我想再问问办理房产加名的费用问题?
离婚的事情你能长后眼睛吗?世界天天在变,我觉得我有必要把事情弄清楚。
要是这样,你可以让你老公和你去房产部门变更房产证的名字,把你的名字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