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款后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婚前由他首付了一套住房,婚后我们共同还清贷款后办理了房产证。但是由于但是购房合同上只有他的名字,所以房产局只给办理他一个人名字的房产证,那这套房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需要去加名字吗?(我们现在已经有一个小孩了。并且房产证在2011年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前就办理下来了。)
谢谢大家的回答,我想再问问办理房产加名的费用问题?

第1个回答  2013-05-06
只要是不离婚好好过日子,房产证的名字写谁都无所谓,除非你或他想离婚不想过了,写谁的名字才有用。但愿你俩能白头到老。新婚姻法的解释,是给那些没事整天想离婚骗人房产的人准备的。追问

离婚的事情你能长后眼睛吗?世界天天在变,我觉得我有必要把事情弄清楚。

追答

要是这样,你可以让你老公和你去房产部门变更房产证的名字,把你的名字加上。

第2个回答  2013-05-06
以你的条件来看,这套房子算是夫妻共有财产
第3个回答  2015-10-12
女方也是有部分财产权的。
第4个回答  2013-05-06
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谁就有权利单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