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是和原单位签订的,报到证上也写的原单位(报到证蓝色联一直在我手上,上面没盖原单位公章,),我的档案现在在人才中心。新工作会在同城市。再过3个月就满一年了,关系到职称评定和干部身份问题。[报到证、转正鉴定表、职称评定表]是不是一定要盖原单位的章?(我已经辞职,如果原单盖章这3个有效吗?)如果原单位不能再盖章,是不是要重新和新单位签就业协议?新的就业协议书怎么拿?总的来说就是,我怎么能保证我的干部身份,和职称评定不受影响。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