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王某和刘某是挚友,王某先后曾向刘某赠送自己的从未发表过的画作30幅。后王某去世,刘某将获赠的30幅

画家王某和刘某是挚友,王某先后曾向刘某赠送自己的从未发表过的画作30幅。后王某去世,刘某将获赠的30幅作品以王某的名义发表,并且大量发行。王某的子女得知后,认为刘某擅自发表、出版王某的画作,侵犯了他们和王某的著作权,遂与刘某交涉。刘某认为,既然王某已将画作送给自己,自己便取得了所有权利,因此并未侵犯王某及其子女的任何权利。问:
(1)王某将30幅画作赠送给刘某,刘某获得了那些权利?
(2)刘某将画作发表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刘某将画作以王某的名义发行是否合法,为什么?
(4)王某的子女对该30幅画作享有那些权利?

1、原件作品的展览权
2、不合法,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利,由作者本人决定是否发表
3、合法,发行权是以出售,赠予等其他转让所有权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权利。刘谋通过赠予成为原件合法所有人,有权对其著作财产权利进行支配处分,并且以王某名义,没有侵犯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利,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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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4
1如果能有有效证据证明王某将30幅画作赠送给刘某,那么刘某就有使用权 拥有权 2 3很多刊物都发表过达芬奇 鲁本斯等人的画作 也没听过有人打官司 4如果满足第一条 他的子女无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