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
(3)生产经营用的工具、器具、家具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4)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
(5)电子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残值率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残值率
残值率:这个概念主要是围绕固定资产的一种比率,在固定资产不能再继续使用或者有需要进行核算时,进行的一种对比,即围绕固定资产的收入与支出,做一个总结,以现有价值除以购入时的价格,再乘以百分之百,就是所计算的固定资产的残值率。其它的残值可参考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计算方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残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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