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建房引起的矛盾怎么解决

我们家和邻居有一面墙的共墙,现在邻居要从新建房,要从我们家墙之外紧挨着建设,按我们家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标注墙外30公分为我们家所有,但邻居坚持他家的房产证标明的是共墙,我们家墙外30公分为他所有,我想问问到底应依照土地使用证还是房产证?他家应不应该留点空闲的位置出来,依据什么?
他们家是在原来的房屋土地上修建,也需要规划许可证么?
另外他家的房产证应该是从共墙开始算的面积,按他的说法就是房屋面积为准,我们要求他留空闲的位置的话就是在侵占他的土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按照下面方法解决:

1、首先在规划土地上新建房屋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应监督对方有无此证,没有的话你可以想房管局举报。
2、其次此墙距离应按照土地使用证来办。
3、按照物权法规定:对方应提供相应距离。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1首先在规划土地上新建房屋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应监督对方有无此证,没有的话你可以想房管局举报。
2其次此墙距离应按照土地使用证来办。
3按照物权法规定:对方应提供相应距离。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