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我妹妹结婚2年,生下一不满1周的小女孩,他老公家一直觉得生女孩没用,要生男孩,所以他家对我妹妹及她女儿一向淡漠.结婚这2年她自己也常遭受她老公的家庭暴力,她忍了,现在又怀孕2个月,她老公及老公家人想都不想地叫她打胎,并说"生男孩还差不多,女孩生那么多干嘛".现在我妹妹去打胎了,是我妈妈带她去医院的(她老公最基本的关心的一句话都没有).可是他还有理了,老婆打胎不闻不问也就算了,还要求带她打胎完去办离婚手续,他还说如果不去就法庭上见.我就想问一下如果要打官司,我妹妹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女方应有的保护呢?她本人现在还暂时不想离婚,先分居,不知道行不行,上法庭法院一定会判离吗?如果离婚,怎么样才能索取我妹妹这几年(恋爱加结婚共7年,现在我妹妹26岁,女孩最好的时光几乎所剩无几了,我妹妹还因为他辞了一份地税的工作)的损失呢?怎么样才能让那个不负责任的家伙受到惩罚呢?要搜集些什么资料将他的罪状呈现给法官?我妹妹要怎么做才能打赢这场官司呢?希望得到有心人士的帮助最好详细点,万分谢谢!!!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可问题是现在男方要求要离婚,要人工流产也是他和他家人的意思,都是他们逼,如果真如他愿离婚了,我妹她就是最大的受害者,很不值!而且我妹妹今天打胎完,他不陪她去也算了,就连一个基本的关心的电话都没有,这种人就是很没良心、很不负责。想让他们为他们的行为负责,在此疑惑?如果要上法庭,怎样才能让他过去罪恶的行为呈现在法庭,让法官相信,给我们一个信服的结果呢?你能不能给我点意见啊,谢谢!
追答 没错,你说你妹妹是最大的受害者。为什么是呢?因为你妹妹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
但我觉得你们思考问题的方式有点问题。你说:“要人工流产也是他和他家人的意思,都是他们逼”,我看前一段是说:“我妹妹去打胎了,是我妈妈带她去医院的。”应该说打胎不是对方绑着你妹妹去的,是你们自己去的,那他是如何“逼”的呢?如果仅仅是他们家的意思,你们就去实现的话;那么他们家现在的意思是:你们就扫地出门吧,那你们为什么又不去做呢?
应该说,婚姻走到现在这个地步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而婚姻走到现在这个地步,应该说双方都是有责任的。如果你们真心想留住这段婚姻,就好好反思一下在这场婚姻中,自己的问题。如果你们一味地指责,一味地抱怨,一味地想在离婚诉讼中得到更多,那么婚姻只能离你妹妹越来越远。
可是他的家庭暴力没有隔壁邻居知道,因为他只掐我妹妹脖子,好几次都差点出人命,可是不留疤痕什么的,旁人根本看不出来,怎么拿证据说他有打人呢?他口头又死不承认,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