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3年祖辈的老房子(有地契)现在还能归还后人吗

民国33年,现温州郊区的一个乡镇上,我爷爷将房子(有地契)出租给别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后辈们一直没有过问此房子的事情,近段日子,无意中找到民国33年的这份地契,我们自已调查过,爷爷的老房子现在基本原样不动的仍在,不过听说老房子已被转卖过好几次,作为后人我们现在是否有权将爷爷的老房子要回来?如果能,我们应如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谢谢支持

我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这座房子是我们国家成立之前的房产,如果没有国家所颁发的房产证,很难凭一张民国33年的的房契而仍旧认定是房产所有者。
其次,退一步讲,即便这张房契还有作用,但这座房子已几经转手。尤其是在解放前,没有法律支持。
另外,现在房子的所有者有房产证吗?如果有,那房子一定是属于人家了。如果没有,房子仍有一种可能是无主房产。
我个人对要回房子表示悲观。希望我的想法对你有些帮助。

最后提醒一句:房子事关者大,建议你去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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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25
应该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