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3年,现温州郊区的一个乡镇上,我爷爷将房子(有地契)出租给别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后辈们一直没有过问此房子的事情,近段日子,无意中找到民国33年的这份地契,我们自已调查过,爷爷的老房子现在基本原样不动的仍在,不过听说老房子已被转卖过好几次,作为后人我们现在是否有权将爷爷的老房子要回来?如果能,我们应如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