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五月份辞职,可能六月份会去看病,需要手术、住院。网上说辞职之后,医保“统筹”部分的就不能报销了。但又有一句话说:“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我六月看病不能报销,自己全额付款,然后在3个月内补齐医保欠费,我六月份交的药费,能报销的那部分就能退回来?如果不是,我该怎么做才能报销?六月份医保自己缴纳吗?怎么缴?自己缴的跟公司缴的有什么区别,报销比例会降低吗?字多,请耐心看,多谢!
1、辞职后可以使用医保卡,但是不能进行报销。2、医保卡里的钱被取出后不能使用了。根据《保险法》来看: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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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说的“药费手工报销”,就是说我只要补交了6月的医保,就能够报销我已经交了的药费?
追答对,补费完成后你需要带上看病的发票处方明细去社保机构报销,
如果你打算5月份辞职,你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建议百分百的基数不要低也不要高,就不存在你说的这些问题了
好,再问一个问题,如果我看病之前就补交了社保,就应该不存在什么“药费手工报销”的问题了吧,直接可以统筹报销了?
追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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