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补办但后来找回两张都能用吗

身份证丢了,去不办了一张,后来找到旧的那张了,那旧的那张还能用吗,因为新的还没办下来。

这两张都能用。

补办身份证时的登记时间来区分同一个人的身份证,还没有形成能即时查验身份证是否曾丢失或被盗的系统。

新办的身份证都要求录入指纹,但是如果丢了,老身份证不能自动作废,验证的时候也不会显示已经挂失。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扩展资料:

为了避免旧身份证产生纠纷,我们应该做到以下两点:

1、保留挂失证明材料,因身份证丢失而去公安机关办理的身份证补办证明,这些可以证明原身份证已失效。因为旧身份证和新身份证的有效期范围不一样,所以可以起鉴别作用。

2、完成挂失登报声明,在报纸上声明“身份证丢失,对冒用本人身份证引起的法律纠纷本人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等。”这样就又多了一个能证明丢失身份证无效的证据。

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2015年底前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与金融、电信、交通、铁路、民航等社会应用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身份证查验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丢失、被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老身份证不能自动作废 丢失身份证麻烦事儿得自己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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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1.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2.遗失的证件找回来的,可以继续使用。证件上有机读信息,在遗失期间电子信息可能有所损毁,你可以到派出所进行机读查证。机读信息损毁的,到户籍地派出所重新写入就可以了。
3.如果找回丢失的身份证,而且你也补办新证了,你的两张证件都有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找回的两张如果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
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第3个回答  2018-07-31
  身份证丢了,补办了,后来又找到了是建议交回户籍部门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4个回答  2013-08-21
都能用。现在有关部门还没有相应的丢失的身份证停用的技术和方法,所以都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