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批准申请家属可以分开来申请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
(1)政治庇护批准后如何申请家属;(2)绿卡持有者如何申请家属;(3)公民如何申请家属。

政治庇护批准后,申请人就被称为"Asylee",也就是说申请人已经获得了政治庇护的身份。可以申请的家属包括配偶和孩子。申请人必须在两年内提出申请。当然了,美国几乎每一条法律都有例外。也就是说,即使超过了两年,申请人如果能提出合法正当的理由,美国移民局一般也是会免除两年要求的。家属关系必须在申请人获得庇护之前(一般来说上大庭前)存在,并且没有发生变化(如离婚)。为了申请配偶,有效的婚姻关系必须在上大庭前存在,并且没有离婚。为了更好地帮助申请者申请孩子,从2002年起,移民法对孩子提供了进一步的照顾。一般来说,如果孩子超过了21岁,就不符合孩子的定义,就算超龄。一旦超龄,就非常难申请了。但是,对于庇护成功的申请者而言,21岁是从美国移民局收到庇护表格的那一天算起。另外,在当初填庇护表格时,必须列出孩子的姓名。
庇护被最终批准,申请人在美国住满一年后,就可申请绿卡。权立宏律师认为,如果住满一年,就应该尽快去申请绿卡,因为绿卡持有者比庇护成功者可以申请更多的家属。绿卡持有者可以申请下列家属,(1)配偶;(2)未满21岁,未婚的孩子;(2)超过21岁,未婚的孩子。也就是说,绿卡持有者不能申请已婚的孩子。孩子越小,排期的时间越短,来美国越早。在申请交给移民局后,孩子也不能结婚,否则移民局会自动取消申请。如果被申请的孩子还有孩子,并且未婚,未满21岁,那么没有必要再提出另外的申请。

当申请人成为美国公民后,可以申请下列的家属:(1)配偶;(2)所有的孩子(没有年龄和婚姻限制);(3)21岁公民可以兄弟姐妹;(4)21岁公民可以申请父母亲。根据权立宏律师的理解,公民申请人申请孩子和兄弟姐妹的时候,如果被申请人也有孩子,并且未婚,未满21岁,那么被申请人的孩子不需要另外申请,只需一起去签证就可以了。
庇护成功者,绿卡持有者,公民如何申请非法进入美国,但没有入境记录,没有递解令的家属?是否需要出境去问话?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庇护成功者可以先提出申请,然后先拿到移民签证号码,然后申请A-5卡,一年后申请绿卡。由于没有入境记录,拿到绿卡前可能要用一次问话。绿卡持有者和公民都可申请身在美国的配偶,但是由于没有入境记录,移民局会认为被申请人仍在中国,所以会要求他们回中国去问话。问题在于一旦回到中国,有可能永远在回不来了。有一种办法是提出庇护,这样移民法官就有可能在法庭上批准绿卡申请。
最后谈一下材料准备。首先要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如法官的批准信,绿卡,公民纸的复印件等;然后要证明和被申请人的关系,如结婚证,出生证,照片等。在移民签证号码被批准后,还要准备经济担保,申请人要有足够的报税,不然还要去找共同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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