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建房可以交易吗?

建房者是买好的土地 建好房子卖给我 带地皮 请问可以交易吗?交易时要注意哪些手续?是不要交易完我就有地皮使用权了?

只要土地的使用权证不是农村宅基地性质,有土地出让收费凭证,在上面建设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就可以进行交易的。

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只要土地的使用权证不是农村宅基地性质,有土地出让收费凭证,在上面建设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就可以进行交易的。办理好交易和过户手续后,该项地皮的使用要就是属于原户主。

人们所说的自建房,一般指农村自建房。而在县镇级别的小城市,也存在着大量的自建房。与农村自建房不同,县镇里面的自建房不是使用集体的农业土地。它们的土地性质一般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房主往往拥有自己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因此,这些土地或房产是可以合法过户或交易的。以往,城镇管理体制疏松,办理土地使用证门槛低。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镇土地日趋紧张,越来越多的城镇提高了拿地门槛或者禁止建设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减少。

拓展资料:

上市限制: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也就是城镇自建房,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以买卖、互换、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则有严格规定。

《房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自建房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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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只要土地的使用权证不是农村宅基地性质,有土地出让收费凭证,在上面建设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就可以进行交易的。办理好交易和过户手续后,该项地皮的使用要就是属于原户主。
人们所说的自建房,一般指农村自建房。而在县镇级别的小城市,也存在着大量的自建房。与农村自建房不同,县镇里面的自建房不是使用集体的农业土地。它们的土地性质一般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房主往往拥有自己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些土地或房产是可以合法过户或交易的。以往,城镇管理体制疏松,办理土地使用证门槛低。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镇土地日趋紧张,越来越多的城镇提高了拿地门槛或者禁止建设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减少。
第2个回答  2019-08-09

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能分配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成员使用,宅基地不能买卖的。如果要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转让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

(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第3个回答  2013-08-22
只要土地的使用权证不是农村宅基地性质,有土地出让收费凭证,在上面建设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就可以进行交易的。
第4个回答  2013-08-22
只要房子手续齐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