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家新单位工作岗位很适合我,但是我从相关渠道听到,此家公司新开业不久,不过与我上一家单位都属于当地同行业,里面的部分职员甚至负责人都也跟我上一家的职工负责人彼此都很熟悉,也跟我很熟悉。很担心他们两家单位是否已经存在着对人员信息的交流,特别是与原单位发生过劳动纠纷的人员,那样对我求职者很不利。在详细情况未明下,不知道我是否需要去新单位求职面试?
如果新单位面试官让我介绍下,曾在哪些单位做过,因为我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一旦说出来的话,十有八九会被直接拒绝或日后被查实而婉言拒绝录用,到岗工作后被勒令辞退(先前已经亲身经历过)。不知道是否需要据实回答在上一家单位的工作经历?还是怎么回答?
如果新单位面试官曾听到我在上一家单位发生过劳动纠纷,问我“假设本单位录用你,而后不管是公司缘故,还是你的缘故,致使劳动合同被单位终止续签还是提前解除,甚至单位因素辞退你,到时你会不会与本单位发生类似情况,比如索要经济补偿等等“不知道,我应该如何回答这个尖锐的提问,才能既不伤双方的和气,又能不失工作的机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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